托乐嘉被勒令停工 15层降至11层已成定局?
2008年7月3日上午,就托乐嘉北区更改施工方案、严重侵犯翠屏东南业主权益事宜,东南大学领导再次亲自带队,与翠屏东南业主代表前往江宁区规划局,与新城实业集团领导进行对话。
新城实业集团李副总经理表示削减四层,托乐嘉业主将疑心他们设有陷阱,对买房失去信任,所以经研究同意将翠屏东南形成全遮挡的第3栋再削减两层,降至11层,其它两栋维持上次谈判的13层不变。
江宁区规划局苏局长认为,这样的答复有违洽谈精神。同时也宣读了江宁区ZF领导批文,“请规划局和东大充分沟通,妥善处理好这一问题,一定要做到息诉息访,在此之前,应暂停工程”,并指示江宁区执法大队监督托乐嘉北区停工。
翠屏东南业主表示他们退让的极限是削减四层(即北区3栋楼都为11层,而不仅仅只是第三栋)。托乐嘉北区与翠屏东南南区楼间距仅为42.5米,按照南京市小高层建筑楼间距规定,沿麻田路最高建筑应限制在32.5米即10层以下。托乐嘉北区地坪高出翠屏东南两米,加上半地下的车库,原规划11层实际层高已经接近13层,超标约7米。
新城实业集团李副总经理为勒令停工而表示无限委屈,为更改规划而耗去的几十万元表示无限委屈,认为ZF既然考虑了人民利益,是否也应该考虑开发商的利益?如果ZF对开发商利益予以补偿,北区降几层,新城实业何乐而不为?
江宁区规划局苏局长允诺,对已购托乐嘉北区12层及以上住房的买主,由ZF出面做工作;对新城实业造成的经济损失,通过未建区域内的调整予以补偿。至于停工,是缓和双方矛盾、给解决矛盾以时间的行政手段,不是无限制地拖下去。
最后,三方约定在一周(5个工作日)内一周,给出进一步的协商方案。相信翠屏东南与托乐嘉之间的“阳光抢夺”问题将在下次的协商中得到完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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